2025年文山州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面试通告
分类:招聘公告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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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文山州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17:30。(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二)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三)202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5年文山州投资促进局紧缺岗位招聘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资格审核工作将持续在后续招聘各环节工作中适时开展,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注: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次日参加集中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一)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二)考生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在报到地点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材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材料带入候考室、面试室的,一经发现,视为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如有将面试考场内任何资料带出考场的行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成绩。(三)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酌情扣分。(四)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六)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一)体检和考察等后续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文山招商营商”公众号发布的信息,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二)文山州投资促进局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件:2025年文山州投资促进局紧缺岗位招聘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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